政策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工作年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6855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厅劳动安全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9-04-28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运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监管,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有效开展并取得的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强化两个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夯实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大整治力度,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 “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保持对道路旅客运输的严管高压态势,集中力量,狠抓重点,严查严整运输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努力实现我省交通运输业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和伤残人数全面下降,促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从2009年4月20日开始,7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4月20日—4月30日)。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和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围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总体目标和要求,认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5月1日—7月10日)。深入辖区内客运企业、客运站场,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从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培训教育、检查登记和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7月11—20日)。全面总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改进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隐患反复,竭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重点
(一)严把“三关一监督”,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一是严查经营资质,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运企业,重点严查事故企业整改,要求事故企业查清原因、消除隐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严查客运车辆技术,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整治非法改装车辆;三是严查驾驶员从业资格,从重查处超员、超速等驾驶行为,追究事故驾驶员责任;四是严查客运站场,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三品”检查,整治不达标站场。
(二)强化清理车辆挂靠工作。加快清理车辆挂靠步伐,明晰产权,理顺关系,做到所有权和经营权真正的两权分离。彻底解决因车辆挂靠而引发的企业经营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责任不到位,缺乏对营运驾驶员和司乘人员的控制力等问题,从根本上扭转运输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被动局面。
(三)强力推进客运车辆GPS监控系统普及安装力度。年内客运车辆GPS安装率达到100%。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实时动态安全监管,加强GPS的使用及管理,建立企业三级GPS监控平台及与一、二级平台的联网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危,同时对实现到2010年全省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将此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监管有力、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此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由领导亲自带队,并靠前指挥,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检查和督导,及时纠正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偏差,做到主体责任到位,监管巡查到位。
(三)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此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企业负责、行业监管、群众监督、劳动者自律的安全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书面总结,于8月1日前上报省厅。省厅将对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和表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分享到: